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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山西超低溫空氣源熱泵等電采暖谷電價低至0.28元
清潔供暖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關系冬季廣大群眾溫暖過冬,關系全省大氣環境質量能否有效改善,也是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農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內容。
近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北方地區清潔采暖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的決策部署,我委下發《關于我省清潔采暖用電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出臺了全省清潔供暖“煤改電”用電價格政策,對促進我省加快實現清潔供暖提供了政策支持。
《通知》明確,為方便居民靈活安排電采暖設備用電時間,滿足不同采暖用電需求,對“煤改電”居民用戶試行三種計價方式,由居民結合自身采暖用電實際自主選擇執行。
一是居民選擇按峰谷時段計價,谷段用電在現行22:00至次日8:00,共10個小時基礎上,再延長2小時至12個小時,延長后谷段用電為20:00至次日8:00、峰段用電相應縮短為8:00至20:00。
二是居民選擇按用電量計價,采暖用電不再區分峰谷時段,月用電在2600千瓦時以內的,在一天中的任意時間用電,統一按價格很低的谷段電價執行。今后,居民不用再擔心因白天峰段電價高而不用電采暖設備,可結合自身生活特點,靈活的安排電采暖用電時間,在滿足不同采暖需求的同時,避免了因峰段電價較高以及階梯加價而增加電費支出。
三是居民選擇按平段電價計價,采暖用電量不受限制,不再執行峰谷電價和階梯電價,以滿足采暖用電量較大且執行峰谷計價或按用電量計價不經濟的居民用戶。
《通知》還明確了,完善電采暖輸配電價政策,以進一步降低用電成本。
一是鼓勵電蓄熱、儲能企業與風電、光伏發電企業開展直接交易,建立長期穩定且價格較低的供用電關系,市場交易電量峰段、平段輸配電價,按現行山西電網一般工商業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標準執行,谷段輸配電價按相應電壓等級平段輸配電價的50%執行。
二是在供暖期對“煤改電”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試行電采暖用電市場化競價采購,鼓勵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參與交易,予以優先購電保障,谷段輸配電價標準按現行目錄銷售電價居民購銷差價的50%執行。
《通知》要求,農村地區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煤改電”改造使用電采暖或超低溫空氣源熱泵等電輔助加熱取暖,采暖用電與居民家庭“煤改電”采暖執行同樣的電價政策。采暖期結算后,電網企業要及時報送采暖期電采暖用電有關情況,包括電量、電價、電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