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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儀征市鼓勵改用空氣源熱泵進行糧食烘干
關于印發《儀征市燃煤糧食烘干爐清潔熱源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儀政辦發〔2018〕107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濱江新城、中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儀征市燃煤糧食烘干爐清潔熱源改造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儀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8日
儀征市燃煤糧食烘干爐清潔熱源改造實施方案
根據《揚州市燃煤糧食烘干爐清潔熱源改造實施方案》(揚府傳發[2018]138號)、《儀征市2018年5-12月空氣質量改善工作方案》(儀環委辦[2018]12號)要求,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環境,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整治燃煤糧食烘干爐,確保完成目標任務,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9年12月31日前,全市范圍內糧食烘干中心使用的燃煤烘干爐全部改用清潔熱源。鼓勵改用空氣源熱泵、燃油、燃氣、集中供熱蒸汽等清潔熱源,改用成型生物質作為熱源的必須使用生物質專用爐,配備高效除塵器,確保廢氣達標排放(須提供有資質檢測單位出具的排放監測合格報告)。
二、推進步驟
1、摸底排查階段(2018年7-8月底前)。各園區、鎮要排查統計好烘干中心使用的燃煤烘干爐、烘干機數量及噸位等情況,建立管理清單和臺賬,8月20日前報市農委。根據摸底情況由市農委、環保、財政、糧食等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和落實資金。
2、宣傳動員階段(2018年9-10月底前)。通過行政推動、媒體宣傳,讓改造工作的具體要求、政策規定家喻戶曉。
3、更新改造階段(2018年11月—2019年10月底前)。2018年底前完成50%以上的改造任務,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燃煤熱源改造工作。
4、檢查驗收階段(2018年11月—2019年12月)。由市環保、農委、糧食、財政等部門根據改造實施計劃和改造完成情況開展核查工作。核查合格后在市級網站上公示,公示無異后由市財政部門完成補貼資金的撥付工作。
三、推進舉措
1、廣泛宣傳發動。各園區、鎮要充分認識糧食烘干中心清潔熱源改造工作的重要意義,通過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充分利用送科技下鄉、組織現場會等手段,開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層面的宣傳活動,動員和鼓勵農機戶、種糧大戶、專業合作組織、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家庭農場等主體,積極參與燃煤糧食烘干爐清潔熱源改造工作。
2、加強組織領導。燃煤糧食烘干爐清潔熱源改造實行屬地管理,各園區、鎮要按照改造的要求,制定年度計劃,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制定相關配套政策,保證改造任務落實到位。要加強對改造工作的監管和監督執法,定期通報進展情況,積極協調解決改造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確保改造任務按期完成。同時建立月報制度,各園區、鎮每月20日前,將燃煤糧食烘干爐改造進度報市農委。
3、加大投入力度。市財政通過“263”專項資金,對各園區、鎮糧食烘干中心清潔熱源改造工作給予補貼。同時,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引導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到改造工作中來。
4、強化協同推進。市農委負責牽頭糧食烘干中心清潔熱源改造實施工作;市環保局負責制定燃煤熱源的替代改造考核標準和專項執法檢查,對拒不按要求實施清潔熱源替代改造的業主依法進行查處;市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263”專項資金補助,加強對改造工作的資金扶持;市糧食局負責系統內部的清潔熱源改造工作(包括建設在國有糧庫內非糧食系統的烘干中心);市城建局、供電公司負責做好改造的配套服務;其他有關部門也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燃煤糧食烘干爐清潔熱源改造工作順利推進。
四、扶持政策
1、扶持對象。各園區、鎮使用燃煤烘干爐作為糧食烘干熱源的農機戶、種糧大戶、專業合作組織、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家庭農場等。
2、核查資料。
(1)更換合同、發票,須提供用戶與拆除的燃煤烘干爐及改造后的清潔新熱源的“人機合影”前后對比照片。
(2)改用成型生物質的須配套使用除塵設施并提供有資質檢測單位出具的排放監測合格報告。
(3)營業執照、業主身份證、烘干機組及烘干爐銘牌等相關證明材料。
3、扶持標準。2017年11月30日前建成的燃煤烘干爐2018年后按期更換空氣源熱泵、燃油、燃氣等清潔熱源的,按照烘干機噸位的大小補貼,20噸以下(不含20噸)補1萬元/臺、20噸-30噸(不含30噸)補2萬元/臺、30噸以上(含30噸)補3萬元/臺,清潔熱源使用成型生物質的補貼標準減半,改用空氣源熱泵的按熱泵熱風爐再獎補1萬元/臺;改用的熱泵熱風爐和生物質熱風爐必須選用省農機購置補貼目錄內的產品。
揚州市燃煤糧食烘干爐改造補貼資金整合使用,不重復補貼。為推進全市燃煤糧食烘干爐改造工作,鼓勵及早改造,對2018年進行改造并在12月底前改造完成的燃煤糧食烘干爐按烘干機每臺再獎勵0.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