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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五年鼓勵利用空氣源熱泵等清潔供暖方案印發
2018年5月21日,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省建設廳、省環保廳、省農牧廳聯合公布《甘肅省冬季清潔取暖總體方案(2017-2021年)》,指出甘肅省將以示范先行,有序推進為原則,以居民可承受為中心,指導各地選取適宜清潔供暖策略,積極開展電供暖、熱泵取暖、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熱、空氣熱能、工業余熱采暖等示范試點。全面、分類、有序推進各地清潔取暖,重點布局城郊及縣城、積極帶動農村地區。
充分調動企業和用戶的積極性,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電采暖等清潔取暖領域,探索多方共贏的市場化項目運作模式。用5年左右時間,全省確保完成電代煤等150萬戶以上、爭取達到200萬戶,力爭新增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積1500萬平方米、全省總面積爭取達到3000萬平方米;形成城區供暖集中化、城郊縣城供暖多元化、全省取暖清潔化的冬季取暖新格局。
在城市城區方面,優先發展集中供暖,加快發展各類分散式清潔供暖。到2021年,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力爭清潔取暖率達到80%以上;集中供熱不能覆蓋的,全部完成電代煤或其它清潔能源替代。在農村地區方面,優先利用多種清潔能源供暖,農房節能改建啟動示范,節能取暖設施得到推廣。到2021年,農村取暖能源消費結構趨于優化,取暖效率明顯提升。
在城郊及縣城方面,以集中供暖為主,分散供暖為輔,著力推進電代煤和各種可再生能源供暖。到2021年,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力爭清潔取暖達到70%以上。其中:城區周邊、城鄉結合部等有條件的地區清潔集中供熱延伸覆蓋20%左右。
積極開展電供暖和各類可再生能源供暖示范,大力推廣各類型電供暖。在熱力管網覆蓋不到的趨于推廣分散式電供暖。各市州要積極推進太陽能與常規能源融合,采取集中和分布式相結合方式,在適宜的中小城鎮、民用及公共建筑上打造熱水、供暖復合系統進行供暖。
科學推進地熱能供暖。各市州要根據當地氣溫、水源、土壤等條件特性,結合電網輸配能力,加快推廣采用各類淺層地熱能利用技術的分布式或分散供暖。在主城區和重點城鎮,要優先發展再生水源(含污水、工業廢水扥)供暖,積極發展地源(土壤源)供暖,因地制宜推廣使用空氣源熱泵供暖,適度發展地表水源熱泵供暖。開展無干擾地巖熱等技術示范。要探索采用供暖、制冷、熱水聯供技術。
各市州要對熱泵等方式,開展工業余熱供暖試點,實現向鄰近居民供熱,論證周邊村鎮集鎮供熱。選擇適宜實施路徑,各地要綜合考慮當地農村生活方式、房屋結構、資源稟賦等因素以及取暖用戶分散、建筑獨立、經濟承受弱特點,因地制宜利用電等多種清潔能源,靈活采用各種形式開展供暖。甘肅省農牧廳要積極開展省級農村清潔取暖能源節約示范工程、能源替代示范工程,打造和認定一批農村清潔取暖示范村、鎮。
完善高效供暖末端系統。甘肅省建設廳要指導各市州根據各地氣候特征、建筑類型、使用規律、舒適度要求和控制性能,按照節約能源、因地制宜的原則,合理確定室內供暖末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