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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采暖用空氣源熱泵價格補貼依舊 民用天然氣價格繼續上調至0.35元/m3
北京市發改委9日在官網發布通知表示,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按照本市居民生活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35元/立方米。
北京市發改委稱,本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執行,以往與本通知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水平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居民用氣其他相關規定仍執行《關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
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聯動機制規定,當國家上調本市上游居民天然氣價格時,北京市將啟動聯動機制,按照聯動公式計算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額,居民各檔用氣價格將統一按照調整額進行調整。
據北京市發改委,經過調整后,居民用氣價格具體為:第一檔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檔為2.85元,第三檔為4.25元。
注: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范圍(不包括集中供熱用氣)為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向老年人、殘疾人、孤殘兒童開展養護、托管、康復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用氣,城鄉社區居委會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氣。具體學校以市教育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認定為準,社會福利機構和城鄉居委會公益性服務設施以市民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認定為準。
另據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了解到,北京自7月10日起,居民用氣每立方米將上調0.35元。對于居民分戶自采暖用戶,此次居民用氣價格調整后,補貼標準也相應上調0.35元/立方米。農村“煤改氣”用戶享受相同的補貼政策。
對分戶自采暖用戶,為減輕氣價調整對居民分戶自采暖用戶的影響,從2012年至2013年采暖季開始,北京財政按照居民氣價調整水平,對居民壁掛爐用戶每個采暖季用氣820立方米以內的氣量,給予補貼,目前的補貼標準為每立方米0.38元。
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820立方米以內的氣量,此次每立方米0.35元的漲幅將全部予以補貼。壁掛爐采暖用戶和“煤改氣”用戶在820立方米以內的氣量,總的補貼標準將達到每立方米0.73元,相當于與調價前相比并沒有漲價。
按90平方米的房子、采暖季用氣量1000立方米計算,此次價格調整后,預計將增支350元。按照現行補貼機制,對此次價格上調部分予以補貼后,用戶采暖季實際增支為63元。
此外,北京市財政局會同市農委等部門,將進一步研究加大對農村“煤改氣”用戶的補貼力度,適當提高補貼標準,確保不因氣價調整增加農村“煤改氣”用戶負擔。
相對“煤改氣”政策,北京采暖用清潔能源設備如智能電鍋爐、超低溫空氣源熱泵價格補貼依舊:
全市通用補貼總則
電價優惠及補貼政策。完成“煤改電”改造任務的村莊,住戶在晚21:00至次日6: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電價,同時市、區兩級財政再各補貼0.1元/度,補貼用電限額為每個取暖季每戶1萬度。
電網及線路改造投資政策。10KV以下、住戶電表(含)之前的電網擴容投資,由市電力公司承擔70%,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承擔30%。住戶戶內線路(即住戶電表至取暖設備)的改造費用,由各相關區政府制定具體補貼政策。
高效節能電取暖設備補貼政策。對安裝超低溫空氣源熱泵、非整村安裝地源熱泵的住戶,市財政按照取暖住房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每戶補貼金額最高1.2萬元;區財政在配套同等補貼金額的基礎上,可進一步加大補貼力度,減輕住戶負擔。
另外,各區內自己實行的補貼政策不同,可登錄區政府網站或致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