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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8年空氣源熱泵等清潔采暖“優先用電” 居民不承擔費用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正文如下:
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
為貫徹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關于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的重要精神,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第十次會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現就全市居民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推進居民冬季清潔取暖,除山區等不具備清潔取暖條件的采用無煙型煤替代外,全市居民散煤基本“清零”。實施居民煤改清潔能源取暖121.3萬戶(不含山區約3萬戶),其中城市地區12.9萬戶(含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4.3萬戶),農村地區108.4萬戶。
二、基本原則
——因地制宜、統籌兼顧。
統籌經濟社會發展、新型城鎮化和美麗鄉村建設,充分考量電力、燃氣配套等基礎條件,“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優先用電”,注重經濟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推動、市場運作。
實行整村推進,深入宣傳發動,明確配套政策,采取市場化運作模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實現多方共贏。
——合理負擔、惠及民生。
兼顧群眾承受能力,加大政府投資力度,盡量少增加居民負擔,把好事辦好,讓群眾滿意,實現預期效果。
三、改造方式及任務
各區結合配套電力和燃氣設施情況,主要確定以下改造方式:一是“煤改電”,包括采用電暖器、空氣源熱泵取暖等;二是“煤改氣”,主要采用燃氣壁掛爐取暖;三是集中供熱補熱,主要針對熱力管網已經覆蓋區域,通過集中供熱替代分散燃煤取暖;四是少量拆遷、騰遷和利用現有空調等其他方式。
(一)“煤改電”。
共計54.3萬戶,占總任務量的44.8%。其中,城市地區3.7萬戶,農村地區50.6萬戶。
(二)“煤改氣”。
共計58.3萬戶,占總任務量的48.1%。其中,城市地區4.3萬戶,農村地區54萬戶。
(三)集中供熱補熱。
共計5.5萬戶,占總任務量的4.5%。其中,城市地區5萬戶,農村地區0.5萬戶。
(四)其他方式。
共計3.2萬戶,占總任務量的2.6%。
四、工程建設投入及資金來源
(一)“煤改電”。
安裝蓄能式電暖器的,中心城區、環城四區城市部分,戶內取暖設施購置安裝,按現行政策,市級投入600元/臺,區級投入600元/臺,居民承擔600元/臺,其他地區,戶內取暖設施購置安裝,按照實際費用,區級最高投入4400元/戶,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擔;戶外電網配套設施建設,區級投入2800元/戶,其余由供電企業承擔,居民不承擔。
安裝空氣源熱泵的,戶內取暖設施(含空氣源熱泵、戶線改造、散熱器等)購置安裝,按照實際費用,區級最高投入25000元/戶,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擔;戶外電網配套設施建設,區級投入2800元/戶,其余由供電企業承擔,居民不承擔。
安裝直熱式電暖器的,戶內取暖設施購置和配送,市級投入600元/臺,區級投入600元/臺,居民承擔600元/臺;戶外電網配套設施建設,區級投入2800元/戶,其余由供電企業承擔,居民不承擔。
(二)“煤改氣”。
戶內取暖設施(燃氣壁掛爐、散熱器等)購置安裝,按照實際費用,區級最高投入6200元/戶,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擔。戶外燃氣配套設施建設,區級投入2800元/戶,其余由供氣企業承擔,居民不承擔。為確保環保達標,燃氣壁掛爐氮氧化物排放應低于100毫克/千瓦時。
(三)集中供熱補熱。
中心城區、環城四區按現行政策,市級財政投入41元/平方米,區級財政投入69元/平方米,居民不承擔,對部分財力相對薄弱的區,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其他地區,區級財政投入110元/平方米,居民不承擔。
(四)資金來源。
我市居民冬季清潔取暖工程建設資金來源主要有四種渠道:
一是各區以市場化方式籌措為主,由各區征收的供熱工程建設費給予補助,不足部分各區可通過安排預算資金適當補助;
二是供電供氣企業負擔;
三是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中央獎補資金;
四是市財政補貼資金,通過改燃并網專項資金和城建資金適當補助。
對納入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范圍的,清潔取暖費用(含騰遷、拆遷費用)由各區先行墊付,待相關地塊出讓后,納入土地整理成本。
五、運行補貼標準及資金來源
(一)“煤改電”。
采暖期不再執行階梯電價,給予0.2元/千瓦時的補貼,享受每日21時至次日6時0.3元/千瓦時的低谷電價,每戶最高補貼電量8000千瓦時,由市、區財政按4︰6比例負擔(濱海新區自行負擔)。
此外,每戶每年保供炊事用液化石油氣8罐(15公斤/罐),每罐補貼50元,由區財政負擔。補貼期限暫定3年,自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3月止。
(二)“煤改氣”。
采暖期不再執行階梯氣價,按城鎮燃氣居民用氣價格執行,給予1.2元/立方米的氣價補貼,每戶最高補貼氣量1000立方米;采用液化天然氣(LNG)、壓縮天然氣(CNG)供氣的,依據國際市場當期價格,經成本監審,超出城鎮燃氣居民用氣價格部分給予供氣企業適當補貼;由市、區財政按4︰6比例負擔(濱海新區自行負擔)。不具備燃氣管網敷設條件、采用罐裝氣采暖的,補貼費用參照執行。補貼期限暫定3年,自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3月止。
(三)補貼資金來源。
市級財政補貼資金主要通過統籌使用中央轉移支付和調劑現有相關專項資金安排,區級財政補貼資金主要通過各區預算安排。
六、配套政策
(一)鼓勵利用地熱、太陽能、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和電鍋爐、燃氣分布式能源取暖。
分散取暖的,參照“煤改電”“煤改氣”政策執行;集中取暖的,參照環城四區環外燃煤供熱鍋爐改燃補貼標準,每平方米補貼20元,市內六區和環城四區由市改燃并網專項資金解決,其他區由區財政負擔。
采用電鍋爐集中取暖的,取暖用電按照“煤改電”峰谷電價執行,同時給予0.2元/千瓦時的補貼,對采暖用電量進行核定后,由市、區財政按4︰6比例負擔(濱海新區自行負擔)。
對新建房屋采用燃氣分布式能源的,參照《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熱工程建設費征收管理辦法》(津政辦發〔2017〕67號)執行,用氣價格參照我市燃氣電廠用氣價格執行,余電部分由電力部門按照燃煤標桿電價收購或參與市場化交易。
(二)清潔取暖工程建設項目由各區組織審批,最大限度壓縮審批環節和時限,簡化審批手續。
對居民清潔取暖建設項目,經相關決策程序后,各區行政審批部門出具前期工作函、規劃審批部門出具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意見函、城鄉建設部門出具施工登記函,依法履行招投標程序后即可開工建設,法定審批手續在竣工驗收前完成。
(三)清潔取暖工程涉及的變電站、LNG撬裝站和儲氣設施、液化石油氣(LPG)供氣站、供熱調峰站等,涉及建設用地指標和規劃調整的,由所在區人民政府統籌調劑,優先予以保障,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等主管部門按各自職能簡化審批程序,給予協調支持。
(四)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范圍內實施清潔取暖的,建設及運行費用和先行騰遷、拆遷費用由各區先行墊付,待相關地塊出讓時,納入土地整理成本。
(五)已實現清潔取暖的住戶,享受同等的運行補貼政策。
(六)農村涉及“一戶多宅”或“一宅多戶”的,由各區制定認定辦法。對“一戶多宅”的,經認定后,一套住宅戶內設備購置安裝享受本政策,其余住宅需繳納抵押金后可享受補貼政策,待設備使用滿3年后予以退還。
(七)對優撫對象、低保戶等困難群體,由市民政局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救助。
(八)為確保完成清潔取暖任務,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加大獎補力度,制定本區的財政獎補政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由分管副市長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農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等市有關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及有關企業參加的居民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推動機制,負責推進具體任務實施,結合實際工作召開聯席調度會議,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日常協調推動。各區人民政府是清潔取暖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推動本區清潔取暖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狠抓責任落實。
各區、各部門要層層壓實責任,確保任務落實。一是建檔立賬。以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戶為單位建檔立賬,形成登記表、花名冊、統計表,實行臺賬管理。二是保障進度。周密規劃,精心組織,集中資源,掛圖作戰,嚴格按照進度計劃推動工程建設。三是全力組織。各區為責任主體,分解任務到鄉鎮(街道)、村(社區),明確時間表、責任人,確保按期完成各項任務。
(三)嚴格督導考核。
加強對居民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的檢查、督導,市有關部門組成四個督導服務組,實行包聯制,赴各區現場督導,對各區工程進度緩慢的,及時發出黃色或紅色預警。加大考核力度,對進展快、成效好的區,給予表揚;對進展慢、工作不力、未按時限和要求完成任務目標的區,進行約談、問責。各區要制定相應的考核辦法,加強對鄉鎮(街道)和區屬部門的考核。
清潔取暖工作方案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