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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源熱泵作為提高濮陽市2018年冬季供暖清潔化水平的優先設備
為提高濮陽市2018年冬季供暖清潔化水平,促進人民群眾生活品質提升和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近日,濮陽市政府印發《濮陽市2018年電代煤氣代煤供暖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到2018年10月底前,全市要完成“雙替代”供暖8萬戶目標任務。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原則,宜電則電、宜氣則氣,重點在市、縣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的非集中供暖區域推進電代煤、氣代煤(以下簡稱“雙替代”)工作,其余地區以村莊(社區)為單位整體推進,禁止在不同村莊“插花式”零散開展工作。
對于分散取暖的“雙替代”家庭,根據經濟可承受能力,優先選用空氣源熱泵、碳纖維電暖器、對流式電暖器等省定目錄中能效高、運行費用低的產品,以切實減少居民用能成本。對于具備分布式“雙替代”供暖條件的小區,鼓勵各縣(區)與燃氣公司、供電公司、熱力企業開展合作,采取合同能源管理、以租代建、工程總承包等模式,實施分布式“雙替代”供暖項目。
《方案》明確,考慮我市城鄉居民對清潔取暖的承受能力,由財政資金對“雙替代”分散供暖居民給予一次性設備購置補貼,補貼標準為各縣(區)統一采購設備價格的70%,最高不超過3500元,剩余部分由居民承擔。對以小區或樓宇為單位的分布式“雙替代”供暖工程,各縣(區)要將其納入城鎮基礎設施范圍,在城市配套費中予以適當支持。同時,采用電價、氣價優惠政策減輕居民采暖用能負擔,執行省階梯電價、峰谷電價政策,將我市采暖季一檔最高電量由每月180千瓦時上調為280千瓦時,同時取消第三檔電價;支持小區或樓宇為單位的分布式“雙替代”供暖工程,按照“分表計量、打包交易”方式參與電能打包交易;將我市采暖季一檔最高氣量由每月50立方米上調為150立方米。
《方案》強調,各縣(區)政府和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是當地“雙替代”供暖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推進合力、強化督導檢查、做好宣傳引導,確保“雙替代”工作的順利開展。